李 放 1941年8月生,海南文昌人,国家一级编剧,享受国务院突出贡献特殊津贴。工作40余年,共创作、改编戏曲剧本、电视剧45部供剧团和电视台使用。多次组团带队出访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香港和澳门进行文化艺术交流。出版诗集《天涯草》、《海角潮》,剧作集《中国当代剧作家选集?李放集》等三部专著。剧本和文学作品曾获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曹禺剧本文学奖”、“电视剧飞天奖”等大奖。历任海南省琼剧院院长、海南省剧协主席、海南省文联副主席、海南省政协委员等职。现系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博学会员、高级研究员和名誉理事,海南诗社常务副社长和《海南诗文学》常务副主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