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  作家协会
世界文化知识精华
页面功能 【收藏本文】【字体: 】【打印】 【关闭
 

 


基督教历届大公会议


  基督教大公会议,又称公会议,或“普世救主会议”,是基督教的最高教务会议,具有权威性宗教会议。大公会议通常都是在教会须作出重大决策,如统一对教义的看法或拟订全球性宗教活动纲领时召开。第1次至第8次大公会议是由罗马帝国皇帝或东罗马帝国皇帝召集的。自第九次大公会议起才由教皇召集。大公会议一般都由教皇或教皇代表主持,参加会议的有世界各地的枢机主教、宗主教、都主教、总主教、主教、修院院长和修会会长;某些神学家可作为列席代表出席。教会史上经天主教正式承认的大公会议共21届,其次序如下:
  1.尼西亚会议(公元325年)
  2.第1次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381年)
  3.以弗所会议(公元431年)
  4.查尔斯顿会议(公元451年)
  5.第2次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553年)
  6.第3次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680年)
  7.第2次尼西亚会议(公元787年)
  8.第4次君士坦丁堡会议(869-870年)
  9.第1次拉特兰会议(公元1123年)
  10.第2次拉特兰会议(公元1139年)
  11.第3次拉特兰会议(公元1179年)
  12.第4次拉特兰会议(公元1215年)
  13.第1次里昂会议(公元1245年)
  14.第2次里昂会议(公元1274年)
  15.维也纳会议(公元1311-1312年)
  16.康斯坦茨会议(公元1414=1418年)
  17.佛罗伦萨会议(公元1439-1445年)
  18.第5次拉特兰会议(公元1512-1517年)
  19.脱里腾会议(公元1445=1568年)
  20.梵蒂冈第1次会议(1869-1870年)
  21.梵蒂冈第2次会议(1962-1965年)
  在天主教确定的21次大公会议中,东正教会只承认第1至第7次大公会议,而基督新教各派通常承认第1至第4次大公会议。


基督教的三大派别及分布


  基督教主要分为三大派系:罗马公教(中国通称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新教。
  罗马公教主要流行于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比利时、奥地利、波兰、匈牙利、加拿大以及拉美各国;美国、英国的爱尔兰、德国南部地区、荷兰小部分地区、菲律宾、毛里求斯、加蓬、布隆迪、安哥拉、斯威士兰、留尼汪岛等地也有一部分教徒。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主要派系,信徒人数达5.8亿人。
  东正教主要流行于苏联、保加利亚、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波兰、捷克、塞浦路斯、希腊、美国;在中东也有一部分教徒。东正教徒总数约8500多万。
  基督新教流行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北部、瑞士、斯堪的那维亚各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非等国。信徒人数3.4亿。
  基督新教内部分为500多派(一说有600个教派),其中路德宗(信义宗)、加尔文宗(长老宗)、安立甘宗(圣公会)、公理宗、公谊宗(贵格宗)、浸礼宗、卫斯理宗等7个宗最流行。

教父们制订的基督教教义


  公元392年,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把基督教定为国教。为使基督教更好地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一些神学家便编造出一整套不同于过去的蒸督教教义。历史上,把这些制订基督教教义的人尊为“教父”,意为“教会的父老”,他们编撰的教义称为“教父学”。教父学经过教父的最大权威奥古斯丁(354-430)的系统化以后,它的基本内容有如下5条:(一)创世说。认为上帝是造物主,世界万事万物都是上帝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二)三位一体说。基督教宣称上帝是全知、全能的真神,是“永生的大主宰”,是“万灵的父”,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它具有圣父、圣子、圣灵三重神格,所谓“圣父”是指至高无上的上帝,“圣子”是指救世主耶稣,“圣灵”是把圣父、圣子同人们联系起来的东西。这三者虽各有其神格,却又存在于同一实体之中。(三)原罪说。上帝创造了人类始祖男人亚当和女人夏娃,将他俩安置在天堂的花园(伊甸乐园)之中。他俩不听上帝的命令,偷吃了伊甸园中“知善恶树”上的“禁果”而犯了罪。教父们认为这种罪代代相传,传至亚当的所有后代,以至后来世人一出生就是罪人,成为整个人类的原始罪过。(四)救赎说。教父们说,人类都犯有罪,上帝对人类,一要惩罚,二要解救,于是让自己的儿子耶稣来到世上受苦,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替人类赎罪,人们应当信奉耶稣、感戴耶稣。但耶稣这位救世主并不直接拯救世人脱离现实苦难,而是教导世人在忍受现实苦难中信奉上帝,从而得到拯救。(五)天堂地狱说。教父们说,现实世界是罪恶的渊薮,人在这个世界中的苦楚是无法摆脱的,只有相信上帝和救世主耶稣,一切顺服神的安排,死后灵魂才能升入天堂,否则就要受到末日审判,被抛入地狱,去受无穷尽的折磨。

基督教的经典——《圣经》


  基督教以《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为基本经典,称之为《圣经》。为什么叫“约”呢?犹太教认为《圣经》是上帝与人立下的“契约”,作为立约的一方的人如果按照丝勺”的规定去做,那么立约的另一方的上帝就会降福给人。犹太教把教义称为《圣经》、《古经》,并无“旧约”之称。基督教产生后继承了犹太教关于神与人立约的说法.宣称耶稣与人重立了“新约”,同时继承了犹太教的经典,把它称为《旧约全书》,作为基督教《圣经》的前一部分。同时,又编纂基督教自己的经典——《新约全书》。
  《旧约全书》是用希伯莱文写的,大约形成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100年前后。《旧约全书》共39卷,分成4类:律法书、历史、文苑、预言。
  《新约全书》共27卷,也分成4类:福音书、使徒行传、书信、启示录。
  现代基督教各个派别都宣称《圣经》是他们信仰的基础。新教声称《圣经》是它们唯一的权威,天主教则坚持只有罗马教廷才有权解释《圣经》。各派对于《圣经》的解释很不一致,他们对于《圣经》的不同解释,恰恰反映了《圣经》权威的破产。

亚洲宗教文化的代表——莲


  如果遴选可以代表亚洲各国文学艺术和宗教的植物,莲是当之无愧的。
  已知的最早与莲有关的艺术品是印度河流域出土的一尊头上戴着莲花的裸体女神像(公元前3000年),它也是莲与宗教有关的最古老的证物。古印度最早的吠陀文献中就有关于印度莲花女神的记载。其中谈到,“莲神生于莲花,站在莲花上,头戴莲花环”。婆罗门教传说,其创造之神是从毗湿奴入定时肚脐所生莲花中钻出来的。
  居于印度次大陆中部少数民族比罗尔族在解释世界起源时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们认为:“混沌之初,普天之下皆为水所覆盖,至灵居于阴间;经万千年后,有莲生出水面,至灵才经莲茎出至水上,并以莲花为座。”
  2000多年前,佛教徒也同婆罗门教徒一祥采用莲花来作为佛教的主要象征。从公元l世纪左右开始,佛祖的塑像便常常是坐在莲台上的。根据佛教的说法,莲是能反应出佛教徒修行程度深浅的一种植物。他们认为当一个佛教徒在人间念佛时.则西方七宝池中便会生出一朵莲花,如果他心诚(佛徒谓之“精进”),那么这朵莲花就会越长越大;反之,如果他的心不诚(佛徒谓之“退惰”),那么这朵莲花便会萎落。他们相信:“诸天人民以至娟飞蠕动之类,往生阿弥陀佛刹者,皆于七宝池莲花中化生。”
随着佛教的流传,莲的形象也在亚洲各国成了神灵、圣洁、复活的象征。在印度尼西亚爪哇岛的婆罗浮屠佛坛上、在缅甸的蒲甘古城中、在泰国素可泰的神庙里、在束埔寨吴哥窟的大庙中,在斯里兰卡的钟形塔里、在中国西藏的符篆上,到处都可以看到莲的图画。
  相信太阳神的日本人往往把莲与死亡以及幽灵世界联系在一起。日本花道喜欢用莲来作占卜的工具。他们用半枯的莲叶和莲莲来代表过去,用新吐蕊的莲花和碧绿的新鲜莲叶代表现在,用含苞欲放的莲苞和未开的莲叶来代表将来。
  但是,与莲关系最密的还是中国,除了作为佛教的象征外,在文学领域丙以它为题的诗词歌赋也不计其数,而且还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

裁决战争胜负的佛塔


  1767年缅甸和泰国之间发生了战争,缅甸军侵入泰国,包围了泰国要塞南市。包围战呈僵持局面,难决胜负,但敌对双方都伤亡惨重。这时,疲于战斗的两军双方派出代表举行会谈,商定双方体战,并以佛塔建筑竞赛来裁决战争的胜利。双方决定同时建筑高12米的佛塔,谁先建成,谁就是此次战争的胜利者。比赛结果,泰国先建成佛塔成为战争的胜利者。缅甸军队履约,立刻从泰国撤军,和平结束了这场战争。泰方建筑的佛塔被称为瓦特?仓?卡姆寺院,现仍存于南市。
佛教在故乡印度的复兴
  佛陀逝世后1600余年中,印度佛教在组织和思想上经过了分化、发展和衰亡的过程。大约从7世纪中叶开始,信奉异教的突厥族由中亚细亚侵入印度,所到之处,原有宗教均受破坏。到11世纪时,佛教大师们星散避难,多经尼泊尔等地来到西藏,王室改变信仰,学府被毁坏,僧人聊聊无几。终于在12世纪末叶佛教残余在其故乡绝迹。此后700年印度没有佛教。
  今天印度的佛教是公元19世纪后期从斯里兰卡重新传入的,它在故乡的复兴得力于外来佛教文化的努力和冲击全国的改宗佛教运动。19世纪末期,斯里兰卡一位达摩波罗居士到印度瞻礼佛教圣地,目睹佛祖故地的荒凉,于是组织教团,致力于复兴印度佛教的事业。近几十年来,中国、缅甸、日本等国佛教徒也在印度的佛教圣地建立佛寺。1956年,大规模的改宗佛教运动使“不可触种姓”的领袖和群众放弃印度教而皈依佛教。1962年,印度7000万“不可触种姓”人民中已有2000万人改宗佛教。这一运动目前仍在继续。

寺庙神妓


   寺庙是供奉神灵的净土,是僧侣聚居、善男信女们顶礼膜拜的场所。然而在印度寺庙却堂而皇之地住有“神妓”。
  由于印度妇女表示虔诚,许愿将女儿献给神作侍女,即为“神的奴婢”。因而,她们的一切,连肉体也为神所有,故名“神妓”。她们从小接受严格的宗教礼仪及歌舞训练,以便为神像们歌舞。既然“神妓”为神所有,庙里的那些僧侣当然有权享受,连拜神、还愿的信徒出一定香金也可得到她们的肉体。
  这种“宗教卖淫”已成古迹,然而屈辱、苦难的神妓所创造的优美舞姿,作为一项珍贵文化遗产,仍在印度流光溢彩。



会 员 作 品

 
 
 
 
 
 
 
 
页面功能 【收藏本文】【字体: 】【】【关闭
期 刊 电 子 版
2006年增刊
2006年第2期
2006年第1期
2005年第4期
2005年第3期
2005年第2期
2005年第1期
2004年第4期
2004年第3期
2004年第2期
2004年第1期
 
世界文艺杂志征订电话:010-81911642
www.wlaap.com 《世界文艺》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