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小释
“古典音乐”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解释。通常人们把艺术音乐称为“古典音乐”,因为与流行音乐相比.艺术音乐迫求的是超时代的普遍性艺术价值,而流行音乐则只有短暂的生命。另一种解释是“古典”一词为艺术音乐中的最高领域,那么能作为后世典范的优秀音乐作品被称作“古典音乐”,这些典范的作家是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因为近现代音乐风格和技法是在他们手里形成高峰的。他们不仅从风格特征上堪称“古典”,就文化的“古典”来说,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文化的种种特征也在作品中表现得十分典型。
我们把1730年(或1740年)至1810年(或1820年)这一时期的音乐称为古典音乐。它通常又以1780年为界,划成两个时期,1780年以前称为“早期古典派”时期.1780年以后称为古典时期。古典音乐风格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海顿1781年写的《俄罗斯四重奏》,古典派音乐的象征—奏鸣曲,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正因为这一时代风格,所以“古典音乐”的概念不再含有“价值高”的意义。
交响曲小史
交响曲,简言之,即“山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是古典派音乐巾最精美的形式。它的结构是两个不同主题的矛盾对立和发展,然后是矛盾的解决,一般山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三个部分组成,有时在开头有一个序奏,在结尾处有结束部。在呈示部里,第一主题和第一主调的对立关系按主调、属调的关系系统呈示出来。在展开部里,主题所包含的动机川种种形式发展开去。在再现部中.二个主题再现.但都以主调出现、融洽共存。
“交响曲”一词最初出现时,是指16世纪的各种多声部音乐作品。后来的巴洛克时期歌剧的意大利式序曲。才是交响曲的毋体。这种歌剧序曲在音乐会上被单独演奏,当它愉如其分地吸收了协奏曲、组曲、三声部奏鸣曲等形式的技法后,便逐步发展成为交响曲。
人们往往将海顿称为“交响曲之父”,然而,在早期古典派作曲家中,如被誉为奏鸣曲形式最早创始人的意大利音乐家圣马蒂尼(1836-1701),音乐风格极其个性化的卡?非?埃?巴赫,以及第一部带小步舞曲的四乐章交响曲的创作者——维也纳音乐家乔治?马蒂阿斯?蒙等,都以各白的手法,创造了“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这一交响曲的雏形,因而被誉为“交响曲之父”的海顿,其实已是在艺术上使交响曲臻于完善的人。他创作了100多部交响曲,完善了交响曲这一艺术形式。他的交响曲富于结构美,充满了普通民众的活力与诙谐。他在晚年创作的《沙罗蒙交响曲》则从思想性上达到了新的高度。
贝多芬是登上交响曲艺术顶峰的人。他完全清除了海顿、莫扎特交晌曲中依然存在着的娱乐性成分,把最严肃的人生课题引入交响曲之中,
这使交响曲艺术的表现力大幅度提高,而且以谐谑曲取代小步舞曲.大大充实了展开部.将结束部的重要性提高到相当于第二展开部的高度。他还扩大了管弦乐团的编剧,在《第九交响曲》中加入了声乐,并通过《第六交响曲》(《田园》)实现了纯音乐与标题音乐的结合。贝多芬的创新为浪漫派交响曲扣开了大门。
浪漫派吸收了贝多芬的技巧,取得了进展。他们的交响曲感情浪漫,对前途充满了憧憬。在他们的作品中,忽视理论上的结构和作品细节,加强了配器的规模和色彩,结构和声比以前更复杂,音乐的文学性、标题性也日益深化?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马勒、柏辽兹、李斯特、理查、施特劳斯的作品都体现出这些特色。
19世纪后期,在西欧以外的国家,如俄国的柴科夫斯基,捷克的德活夏克和芬兰的西贝柳斯等还创作了许多富有民族色彩的交响曲。
交响曲的编号
交响曲常常是按创作或出版的先后次序称为《第X交响曲》的。但这种称法因不同的编排者往往很不一致。以海顿的交响曲为例,其《惊愕交响曲》作为12部“伦敦交响曲”之一,按照伦敦萨罗蒙音乐会的编号是《第三交响曲》,而按照德国莱比锡勃赖特科普夫与赫尔台尔乐谱出版社的编号则是《第六交响曲》。如果按海顿全部交响曲的次序排列,勃赖特科普夫与赫尔台尔的编号又是《第九十四交响曲》,而比利时布鲁塞尔音乐学院图书馆沃特昆纳(1867-1939)的编号则是“第一四○交响曲”。
德国作曲家布鲁克纳(1824-1896)的7部交响曲,是从1866年的《C小调交响曲》算起的。可是在此以前,他还曾作有f小调和d小调交响曲各一部。他在晚年废弃了1863-1864年间所作的《d小调交响曲》,称之为“第零(0)交响曲”,“0”含有作废的意思。这样说来,1863年的《f小调交响曲》便可以称为《第负一(-1)交响曲》了。
最奇特的交响曲编号,是美国作曲家吉利斯的《第五又二分之一交响曲》。吉利斯称自己的这个作品为《玩笑交响曲》,称法就是一个别出心裁的玩笑。
漫话西方宗教音乐
宗教音乐作为音乐的一个分类,在西方乐坛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在教堂演出,而且常在音乐厅演出。几乎所有的西方大作曲家全写过宗教音乐,其中最著名的有巴赫、莫扎特、贝多芬、威尔第等人。
西方宗教音乐包括弥撒曲、安魂曲、受难曲等大型声乐套曲,还包括《弥赛辱鲤》和《创世纪》等清唱剧。弥撒曲是天主教用于圣事礼仪的音乐,全曲有5个乐章,唱词为拉丁文,由教廷指定。从17世纪起,它采用管弦乐伴奏,成为包括独唱、重唱、合唱的大型声乐套曲。在很多作曲家的弥撒曲中,巴赫的《b小调弥撒曲》和贝多芬的《庄严弥撒曲》等被认为最深刻庄严。安魂曲又译为追思曲,是用于天主教追悼仪式的音乐。它共8段,歌词固定不变,18世纪至19世纪时成为管弦乐伴奏的大型合唱套曲,并走出教堂,进入音乐会。莫扎特、柏辽兹、威尔第、勃拉姆斯等人的安魂曲均很有名。现代安魂曲也有采用非宗教性歌词的。受难曲是以耶稣受难故事为内容的大型声乐套曲,巴赫的《约安受难曲》和《马泰受难曲》最为著名。已成为经典之作的清唱剧《弥赛亚》(弥赛亚意为救世主),是德国大作曲家韩德尔于1741年写成的,歌词叙述有关耶稣诞生、受难、复活的故事。《创世纪》是海顿根据弥尔顿的《失乐园》第二章写成的清唱剧,它以人道主义精神表现了亚当夏娃的爱情。宗教音乐一般用声音宏伟庄严深沉的管风琴伴奏,现在这种庞大昂贵的乐器已走出教堂,为世俗音乐作出了贡献。西方宗教音乐已逐渐世俗化。人们喜爱它,是因为它庄严肃穆、宏伟深刻,能传达人类语言无法表现的感情。
小夜曲
小夜曲是以爱情为主要内容在夜晚演唱或演奏的音乐小品。渊源千中世纪的骑士文学。最初流行于西班牙和意大利民间的小夜曲,速度徐缓、旋律优美,在露天演唱,以吉他或曼陀林伴奏,如舒伯特的《小夜曲》。后于18世纪末,出现器乐组曲或套曲形式的小夜曲,用小型弦乐队演奏,供贵族们餐宴时助兴,如海顿的《F大调四重奏小夜曲》、莫扎特的《G大调小夜曲》,柴柯夫斯基的《C大调小夜曲》等。
什么是室内乐
室内乐是为少量的听众演出的一种音乐表演形式。为这种形式写的音乐称为室内乐作品。和交响乐相比,室内乐没有宏伟的音响,没有众多乐器间的色彩对比以及交响乐指挥的天才表演。但是几个世纪以来,室内乐还是以它的素雅抒情和丰富内涵而长存不衰。
16世纪的欧洲,由于受声乐合唱的影响,在宫廷贵族和上层人物的私人宅第,常常用几件乐器来代替四声部合唱,演奏一些声乐作品。这种用乐器对合唱的模仿演奏便是室内乐的前身。17世纪至18世纪初,形成了以键盘竖琴为基本乐器的室内乐,后又加入古钢琴。至近代,钢琴占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室内乐中唯一的多声部乐器。17世纪末叶以前,欧洲还没有出现公开演出的音乐会。当时的音乐按演出场所可分为为宗教服务的教堂音乐、在大剧院演出的剧院音乐以及在贵族客厅里演出的室肉音乐。18世纪后期,欧洲室内乐已很普及,通过维也纳古典乐派音乐大师海顿、贝多芬、莫扎特的努力,室内乐无论从乐器、曲式、体裁上,和今天的样式已大致相同。在浪漫乐派以及此后的时期,室钩乐则更注重抒情,同时具有了“标题”的性质。女口柴可夫斯基白勺《a小调钢琴弦乐三重奏》标有“怀念一位艺术大师”的文字,表达了他对挚友钢琴家鲁宾斯坦的怀念。
常见的室内乐有钢琴三重奏,由一钢琴、一小提琴和一大提琴组成;弦乐四重奏,由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组成;钢琴五重奏由一钢琴和弦乐四重奏的乐队组成。其它还有各种管乐和弦乐所组成的重奏等。室内乐通常有4个乐章组成,第一乐章用快速的奏鸣曲式写成,第二乐章是缓慢抒情的三段式或变奏曲式,第三乐章是较快的小步舞曲或谐谑曲,第四乐章又是快速的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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