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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院徽被诉涉嫌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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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岩岳在展示正式启用的故宫徽标(图纸下)和自己设计的院徽图稿(图纸上)(王俭/摄)
  来自京华时报消息(记者王秋实 实习生胡蓓)今年7月18日,故宫博物院公布了院徽设计。虽然此前在全国征集了2788件院徽设计图稿,但无一件入故宫法眼。最终,故宫公布的院徽,是另行选择的一家设计公司的图稿。
  昨天,曾将自己设计图稿投给故宫的安徽工业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朱岩岳来到北京,将故宫和中选院徽的设计公司告上法庭。朱岩岳称,院徽剽窃了他的创意。目前市二中院已经立案。
  ■设计师称创意被抄袭
  2004年5月,故宫通过网络等媒体宣布,向社会公开征集院徽标识设计。截至2004年9月30日共收到应征设计方案2788件。经过院徽评审委员会的初评,2005年1月19日,故宫在北京华侨大厦 召开了院徽评审会,评出了6件入围设计方案。1月25日到2月15日,故宫将6件入围方案放在故宫网站上进行公示。
  历经一年的征集与评选、公示后,今年5月,故宫宣布院徽征集活动无果而终。事隔两月后,7月18日,故宫方面突然宣布委托北京理想创意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新院徽出炉。看到故宫最后公布的院徽后,安徽工业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朱岩岳认为这一方案与自己的投稿从图形到设计说明多处相似。朱岩岳立即向故宫发出电子邮件说明此事并提出质疑,此后又两次致电。
  ■将故宫告上法庭
  朱岩岳说,去年6月,他看到故宫博物院征集院徽的启事后,用了两周时间完成设计,将自己的设计稿按要求寄送到故宫。他的作品并不在初选的6件作品之列,他自己也认为,“毕竟设计的时间比较短,缺乏文化底蕴,可能难以体现故宫博大的文化”,因此并未抱中选的期望。但他将故宫公布的院徽与自己的应征方案相对比,认为二者在造型、笔划相互距离、比例等方面确有相似之处。朱岩岳出示的设计说明,与故宫院徽的设计说明也存在相似。
  故宫回复确认,收到了朱老师的应征作品且登记在册,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回一份回函,认为中选院徽不构成侵权。
  朱岩岳在诉讼书中提出,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中选院徽,通过故宫网站或其他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5万元人民币等。朱岩岳称,自己打官司不是为了几万块钱的奖金,而是为设计界争得该有的权利和名分,“故宫也不能店大欺客”。
  ■故宫称从未泄露方案
  故宫方面认为,“以‘宫’字形为基础设计的方案,只要是设计人独立创作,不构成侵权,因为‘宫’字作为汉字是公用元素,在征集方案中有相当比例的作品是以‘宫’字形为基本要件的,但都进行了不同的变形创作,各有特点”。同时故宫否认了朱岩岳“泄露方案”的质疑,称除了在网站上公示的6件设计方案之外,没有向外界提供、透露任何一件应征方案。在另行委托公司设计的院徽定稿后,故宫称己方专门对向社会征集的全部以“宫”字为基础创作的设计方案进行了复核,确定“无一雷同”。
  代理此案的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斌认为,故宫公布的院徽与朱岩岳的应征方案从整体构图和部分细节上都十分接近,二者在长宽比、底部平齐、外部线条的粗细及两个口之间的距离等方面基本一致。但《著作权法》只是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并不保护创意,因此美术作品的雷同不像文字作品比较容易对比。
  编辑/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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